第一代電子商務創造了無數網路貴族
第一代電子商務 可以簡稱為EC 1.0(E-Commerce 1.0),目前網路上對於何為EC 1.0? 何為 EC 2.0 ? 尚無一致定論。 不過如果把互聯網中的Web 1.0、Web 2.0的概論、要義作為參照的話,Web 2.0可以說是一種內容(經營、或權力)移轉的一種革命;那我認為 EC 2.0 可以說是一種傳播結構改變、而引起的商業模式變革,以下詳謝具體描述:
- 互聯網Web 1.0 描述的是網站的內容生成、與該內容的經營皆由網路平台的提供商負責、自主,其具體的代表公司是美國亞馬遜(Amazon)、美國雅虎(Yahoo!)、新浪(Sina)、京東商城(360buy)、凡客誠品(VANCL)。 對照傳統的生意,就如報社、電視台、自營商店。 其代表平台(商店、或企業)的擁有者,不但是服務、內容、產品的提供,也是經營、與遊戲規則的製定者,其權力集中於金字塔結構的頂端。 其營利模式主要來自於商品、或服務的銷售、或提供所得。
- 互聯網We2.0描述的是網的內容生成、與該內容的經營皆由加入經營、或聯營的網民、網商各自負責,其具體的代表公司是美國臉書(Facebook)、美國網絡相簿( Flickr)、美國視頻網(Youtube)、淘寶網(toubao)、網易(163)、新浪微博(t.sina)、貓撲(mop)、豆瓣(Douban)、土豆網(toudou)。 傳統如百貨商場、行業工會。 當經營形成規模後,平台擁有者並非唯一經營、與遊戲規則的製定者,參與的族群同時形成強大的影響力,其權力的結構則無形的由金字塔結構中的頂端移向中層、或基層。 會員對於其所提供的服務所繳交的費用只是一部分,其馀的來自於長尾效應、或衍生價值。
- 第一代電子商務 ,作為EC 1.0,其傳播的方式主要還是在於互聯網上廣播(Broadcast)的傳播模式,因此,各家公司的網站無不被視為一種門戶,視為一種傳播的入口,因此,其模式不管如何變革,其最基礎的架構,脫離不了一種定點的商品、或服務的開架、陳列平台,採取主從式的客戶經營、耕耘。 因此,在第一代模式而言,門戶的傳播、廣告所必須投放的花費,就成了 第一代電子商務 (EC 1.0 )紛紛脫離不了燒錢的噩耗,以至於最後不是被併購,就是無疾而終。
- 第二代電子商務 ,作為EC 2.0,在傳播技術上而言,具體可以追溯到 點對點(P2P) 的傳播、分享革命,其在2002年之後,在軟件、文件、影音上的非法分享、傳播,如網上最知名的BT下載軟件,就一再造成商業與網民對抗的然大波,而QQ 、甚至網路電話巨頭Skype ,亦可以稱為其中佼佼者。 其後,基於SNS社區網路的普及、與發達,加上美國臉書(Facebook)大行其道,於是2003年就曾經紅過一時的團購、合購行為,於2009年,竟然由美國團購網(Groupon )發起,於當年度締造了3,300萬美元,並於2010年一舉創造了7.6億美元的營收,成為地球史上年度營業成績最為驚人、最為突出的一家公司,並成為2010年後,全球競相關注、追捧的商業革命。
第一代電子商務盤據了互聯網黃金15年
自從1995年以來,美國學者就提出了諸多的電子商務的理論、與實務架構,從廣義的電子商務來說,其所涵蓋的領域特別廣泛,其中包含如阿里巴巴的外貿門戶入口,亦包含海關報關一體化的信息建設等等,而銀行的服務體係也稱為電子商務(如:網路銀行、股票網路下單),銀行的信用卡支付體系(如:VISA、Master、銀聯),甚至如網路上的 第三方支付 (如:eBay、支付寶、財付通)也是電子商務。 因此,電子商務不但涵蓋了B2C(企業對客戶:Business to Customers)的應用,甚至涵蓋了B2B(企業對企業:Business to Business)、B2B2C(企業對企業對客戶: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ustomers)的應用。 因此,若要把互聯網過去15年來,諸如上述等等各式各樣的模式都羅列的話,最好的分野就是採用信息傳播的方式,來界定何謂的 第一代電子商務 (EC 1.0),其上述各類,皆有共同的特點,幾乎都為一對多、或主從式訊息傳播模式、或通訊交流模式。
如果美國團購網(Groupon)是第 二代電子商務 (EC 2.0 :成功網購模式)的代表,那等於說從亞馬遜1995年成立以來的第一代電子商務(EC 1.0)模式,一直到2010年才有了潮流般的轉變,也就是網購模式,從過去主從式的傳播模式、主從式的經營模式,整整有幾乎15年的時間,都沒有被打破過。 也就是說,從全世界在1999年第一次引爆的網路泡沫以來,網購的電商被套上了必須燒錢的魔咒、緊箍咒,一直到2009年、甚至2010年才被打破,當然,即便隨著風險投資、私募投資的熱錢的引入,使得剛剛重建光明的電商模式,其馬上又被推向無止盡的燒錢模式,但是,我們仍要讚揚其模式,確實是一個低門檻進入的優良模式。
未來的機會必須從第一代電子商務中發現不變得常規
為了簡單探討,如果把電子商務的範圍暫時約定在”B2C 網購”這件事情上,自從美國亞馬遜(Amazon)成功的打開了成功的B2C網店商業模式,便奠定了標竿型的網絡商店模式,其後雖然有eBay 拍賣的商業模式橫行一時,甚至推動了美國雅虎(Yahoo!)將網拍二手商品、與網路商店的B2B2C的模式,成功覆蓋了美、歐、亞市場。
- 展示 :電子商務網購模式中,商品的陳列、展示的基本模式,很難被改變。 因此商品的陳列、展示,可以說是最直接關係著網民的閱讀瀏覽體驗、與購買意願。
- 溝通 :電子商務網購模式中,不管社交媒體如何來勢洶洶,購買頁面堪稱網民購買心理的最後一道防線,因此,不管是被動的留言、購買記錄的資訊、結合QQ、MSN的即時客服通訊、消費者的評論,都是在解決必要的買賣溝通,與資訊的交流。
- 黏著 :電子商務網購模式中,不管通訊模式如何改變、不管訊息傳播模式如何改變,購買的程序中,必須適可的、巧妙的創造各種不同的用戶黏著度,如看到熱門的推薦、特別的促銷、其他用戶的心得、在線好友的使用體驗,促使網民停留在網店更多的時間,並且透過其他的服務、或價值的創造,吸引網民二度光臨。 淘寶上的手機充值、繳水費、電費,就可以稱為一個非常好的範例。
- 價格 :電子商務網購模式中,價格永遠是最關鍵。 很多網民常常會提到他們比較關注服務、或物流的速度。 因此,有人舉例美國知名鞋網( Zappos )創辦人謝家華,不斷提倡他們的鞋子不是最便宜,但是他們保證他們的服務是最貼心的。 我認為這還是沒有違背「價格」是電商當中,永遠無法打破的魔咒。 原因很簡單,事實上就Zappos而言,他們的經營模式從創業開始的五年內,服務的成本從來都是高於毛利結構,雖然他們的毛利是業界最高,但是他們虧的錢的速度也是業界最大。 也就是,服務要做到「有感」就是一種商品,疊加上去後,就是負毛利、或低毛利拋售。
- 價值 :針對上述四點,各家網商、電商可以競爭的幾乎相同,特別是價格,到了某種程度,價格都是在2%~3%的差異徘徊,因此,其他資源的整合,來創造消費者的其他價值,以作為價格的填充,就成了不變得道理,諸如含運費、困綁銷售、特價銷售、庫存貨拋售、或者建立高端會員的頂級聚會沙龍,或者24小時送達,甚至還有業者標榜1小時送達者(快書包)。
- 快樂 :另外一種不變的常規,就是快樂體驗。 美國消費心理學家做過研究、測試,消費者在愉快的心情下,購買的意願、或者是花錢的速度與金額,都相對高於客戶心情不好的時候。 因此,美國團購網(Groupon)其可以快速串紅,其中一大能力,就是他們引起消費者的樂趣,他們在團購中,其實賣的不是商品,賣的是樂趣。
- 公益 :另外有一項研究實證,有公益特質、特性的商品,也更容易得到消費者的關注,這一點也不受任何科技、或傳播特性的影響。 如美國戶外運動用品的知名品牌「 巴塔哥尼亞 」,其創辦人” 修納(Yvon Chouinard) “就堅持主張” 綠色營銷 “,他們強調環保、強調對自然生態的保護,堅持公司所銷售的任何商品,將竭盡可能以維護地球環境為第一優先,” 修納(Yvon Chouinard) “說:如果地球的生態破壞了,都沒有美麗的山川可供愛好自然的戶外運動人士可去,那 巴塔哥尼亞 的商品還可以賣給誰? 這個理念獲得了廣大消費者的熱烈支持、與迴響。
- 分享 :任何一個做生意的人,沒有天天在做一個夢,如果每一個來過的客人,都願意把我的商品推薦給他的好友的話,那還愁生意做不起來? 還愁不發財嗎? 恰恰沒有一個網路消費者會願意熱情”分享”這樣的商品、或服務。在網路購物中,如果你希望網民能夠分享,那有兩個最基本的重點:第一,你是否站在網民的角度,為他提供什麼”具體”的價值? 第二,網頁上面提供分享的介面,其設計是否合理? 操作是否方便? 分享完後的資料,都是網民的心血,是否讓網民有獲得尊重的感覺。
- 回饋 :回饋是每一個做生意的人永遠掛在嘴巴上的一句化,網路商店上更是充斥著數不盡以「回饋」作為口號、作為誘餌惑人心神的各式促銷手法,看來似乎大家都懂,實際上卻是大錯特錯。 用來「回饋」的促銷品,永遠是低價商品、過季商品、庫存商品、甚至是瑕疵品。 被用來回饋的商品、或服務標的不對,其用於施予消費者的態度、作法,更常常是一種施捨的作法、或態度,甚至整個給予的過程、流程,沒有任何的愉悅,只有心不甘、情不願。 如果一個知名企業,其員工在執行這樣的”回饋”時,都是這樣的態度,其原因不在員工,在於企業的老闆。
- 關懷 :企業對於客戶的挖掘,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,其作法,站在消費者的角度,倒底是”關懷”? 還是”擾民”? 如果是關懷,其最根源的核心必須來自於了解對方,因此,當企業打著關懷消費者的旗號的時候,是強加式的主從施予? 還是互動式的留心、互動? 在網購中,相較於各種商業行為來說,關懷系統是更容易的,但是即便如此,不知道有被京東商城關懷過、被凡客誠品關懷過的網民不知道有多少? 感受又如何呢?
揭露針對第一代電子商務的十大創業建議
- 近日的” 美麗說 (meilishuo)”、” 蘑菇街 (mogujie)”就是藉著SNS社交媒體通訊模式發展的一種商品展示輔助、支撐,當然其中除了涵蓋了Web 2.0的精神,也延伸了社交媒體、或微博的應用。 其有 第二代電子商務 的精神,但是,其收益模式主要還是來自於Web 2.0的概念,並還沒有辦法全面體現真正的 第二代電子商務 (EC 2.0)的商業模式。
- 淘寶客 (taoke.alimama阿里媽媽)做的是利益分享的第三平台,其提供給更多的 淘寶客 一種代為 第一代電子商務 商家傳播(單向溝通)的服務,這樣的溝通只能是單向的,不能是有效互動的,因為淘客本身並不能全權代表商品供應方。 因此,目前有越來越多的企業企圖扮演 SMO社交營銷 、或者 SNS社交營銷 的第三方服務機構,其在考慮協助企業作為公關(PR:Public Relation)的品牌塑造、或營銷活動時,可以考慮結合IP式的呼叫中心(Call Center)、甚至納入客戶關係管理系統(CRM: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),以作為全向、雙向的溝通代理機構。
- 目前有一種新的工作被創造出來,有的稱作”首席客戶官(CCO: Chief Customers Officer )”,其主要的任務就是負責客戶的用戶體驗,當然其中的客戶服務是其中一部分,但是在用戶體驗上,有關於網頁黏著度的架構設計、流程設計,甚至偶而必須填入一些用戶的遊戲活動(這一點日本 優衣褲 UNIQLO 在最近的線上、線下排隊遊戲中,就做的非常的成功),因此,對於一些電子商務服務公司、或廣告公司而言,將產生一種新的商業機會。
- 異業資源整合確實可以解決商品價格的物理限制(產品的成本有其極限),但是成立這樣的第三方機構的創業者,較難以可行、可被接受的身分進行異業的串聯與整合。 因此,如果無法突破這樣的困難,那商品在通路上的價格、價值分配體系,則可以作為被利用的途徑,這一點在我所創辦的”優推客(utuike)”上,有一套還不錯的解決方案。
- 零售商家在網購服務中,其所可以支撐的服務其實是有限的,因此,其多數能夠創造所謂的其他價值,來增進網民消費者的黏著度,其可以使用的伎倆莫過於降價、困綁式的商品服務,因此,其實這些品牌企業更需要第三方的 整合行銷 機構,多多開發異業的資源整合,為網民消費者開創橫向的資源價值。
- 美國知名鞋網( Zappos )其對於快樂營銷,就一套非常成功的管理、實施方式,而所謂的體驗營銷、用戶經驗也由美國蘋果(Apple)賈柏斯在其產品的空前成功,將用戶體驗營銷推到史上最高點。 記得2007年美國金融時,一家瀕臨倒閉的航空公司打出了”比基尼派對航班”,著眼於長途的飛行令旅客相當的疲倦、沮喪,於是這樣突來的創意,讓該公司成為當年度一枝獨秀的當紅炸子雞,無獨有偶2010年三月,俄羅斯一家航空公司Avianova,為了吸引顧客,也打出了一支長達2分鐘,由身穿 比基尼的美女 , 為飛機洗澡 的宣傳短片,一樣為客戶帶來快樂、輕鬆的體驗。 那在網購上,怎麼創造用戶的快樂體驗呢? 其實目前當紅的網拍美女,就是一種新的行業體現。
- 網購體現在公益上的表現,其實可以更有效、更多元。 第一,即時、互動、廣泛、快速的傳播、通訊方式是網路最大的特點,因此,在做公益的傳播的時候,最為有效。 其具體表現可以是一種第三方的公益機構,代替不同公司執行公益的傳播;第二,網購所產生的 宅經濟效應 ,基本上就是非常環保、節能、減碳的綠色行業,因此,網購推廣具有公益性的商品其實非常的好;網購的信息化、與信息透明度是最容易達成的,因此,如把公益行為結合在網購上,並能使其公益的效應具體、明確、與即時揭露效益,亦可以因此帶動第三行業的興起。
- 網購電商企業可以有很多善舉,如果真的用心、努力,也可提供很多的無形、有形價值給消費者、或網民,消費者、或網民本身要感受到,只要企業有心,這是不會有太多的問題,但是若要網民能夠主動發起”分享”,那就需要一些操作,其中當然包含了企業的公關部門、客服部門、網路市場部門的偕同努力,但是,網購電商若能夠跟外在的作家、博客、用戶能夠形成一種多維的偕同體系,將會使”分享”的推動更為有效、可控,這也會是一門新興的行業。
- 回饋的不能是劣質品、或庫存品、回饋的態度不能是欲強之而後快。 回饋是一種支出(Cost),其在網購企業內部就會是一種無比的阻力,因此,如果有第三方機構可 以把回饋的支出Cost,轉化為收入(Income),那又將涉及跨業、跨領域的專業,因此,這樣的 整合行銷 公司,未來也會備受關注。
- 目前的網購電商都各自有大大小小、或專業、或不專業的關懷體系,最好的導入呼叫中心,最差的就是忽然想起來的時候,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把電子郵件的廣告信發了一遍再說。 而這兩年就有一家打著雲服務、雲客服的CRM服務、或代管機構( Salesforce )為職志創新服務機構、與服務模式,這也將是另一種很具體的創業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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